关于那个夏天的记忆好象都浓缩在七月的7、8、9三天。后来的很多年里这个月份都被人们称作“黑色七月”。
天气很热,是那种江南的热,不分早晚、没有温差、24小时树头动也不动的热。整个世界似乎都被罩在一口热热的蒸笼里,逃无可逃,只好恹恹地受着。
父母疼惜我,考前几天就说了:反正大局已定,也不在乎这两天突击,天气这么热,就好好歇着,养足精神参加考试还好。姐姐刚参加工作不久,下了班就跟我聊天,偶尔在我的要求下再帮我复习几个英语单词;妹妹正在上初中,是个懵懵懂懂毫无心思的小女孩,整日里就知道关心电影明星什么的,脑子里装的明星档案超过任何一本娱乐杂志的容量;弟弟还不到10岁,还是个成天跟在姐姐们后面玩的小屁孩。晚上乘凉的时候,我们四个躺在一高一低两张凉床上,或是聊天,或是唱歌,爸爸会手拿一只大大的芭蕉扇摇来摇去地给我们赶蚊虫,妈妈一定是在一边洗一大盆的换洗衣服。这样的场景总是让我很放松也很轻松,忘却了外界的任何压力,心无旁骛地享受。即使后来老房子拆迁了,我们也都离开父母有了自己的小家,我还是常常在梦里重回这样的场景、怀念这样的时光。
考场离家很远,走路要4、50分钟的样子。爸爸本可以骑车带我的,可我那时怪毛病很多,不坐自行车就是其中之一,自己还不敢学。爸爸早早和住在考场附近的同事商量好,我考试那三天中午就到他们家吃饭休息。那三天每天我们都起得很早,吃完早饭后,趁着日头还没大起来,爸爸就领我出门去考场。一路上爸推着自行车,车上挂着我的书包、擦汗毛巾,还有个小包里装着花露水、风油精、绿豆汤和各种各样的防暑用品。我手上照例是拿着个洒了花露水的手绢,时不时闻一闻再擦擦汗。这样一路不慌不忙地走过去,到了考场还早,有足够的时间熟悉、准备。
那三天爸妈是最辛苦的。爸请了三天假,一刻不离地陪着我。即使是在考场里,我都能感觉到爸就在不远的地方等着我,一点儿也不慌。妈妈儿女心极重,这在所有的亲戚朋友、老师同学中都有名。那三天她除了在家拼命做好吃的,就是担心我会不会太紧张、会不会太辛苦。好在我当时(其实一直到现在都是)就不是个很有心数的人,这三天也就当作一场大考,没多想考上考不上会怎样,也就没有心理负担了。
第一场语文考下来感觉很好,强项毕竟是强项(不好意思吹牛了)。作文是就范仲淹的《岳阳楼记》中“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展开论述。对于当时热血方刚、一心想为建设四化做贡献的学生考生,这实在是个很讨巧的作文题。凭着小时候先看大字报、后抄大字报的功底,自己感觉很轻松地就拿下了。洋洋洒洒挥笔而就后,连前面的内容都没有再检查一遍就提前交卷了。当时真是虚荣得很,还以为象平常考试一样,第一个交卷会给老师留下好印象呢。
高中生活在一天天一点点的收获中慢慢过去。语文王老师在得知我将不得不弃中文而报考外语专业后,很是失望。他原是非常希望我能报考北广采编的,甚至已经和他在北广的同学通过气。不过,世事难料,我是生而注定只有一条比羊肠还窄的道可走,看着阳关道上那些健步如飞的行者,真是羡慕不已。
朱老师的爱人胡伦颐老师那时身患重疾无法工作,但满腹诗书却丝毫无损。时光荏苒、岁月流淌,阅历使读书人可以更深刻地思考人生,那些睿智和苦难交织而成的深厚内力远非我这样的黄毛丫头可以承接。认识朱老师后,每次的作文我都一式两份,一份交语文王老师改,一份由朱老师带回家让胡老师批。这样的幸运在当时我不能全部体会,现在想来实在是上天的又一桩厚爱:那支稚嫩的笔在两位恩师别具匠心的点评中渐渐丰润起来。
求学的运气还远不止于此。那时的文科课程基本上只需要好的记性,历史课就是个典型例子。仗着年轻短期记忆好,赶上那天要考试、测验,总是叫父母早早叫我起床复习,一般是凌晨2点左右吧。埋头将书本一字字一页页盯完,白天考试的时候基本能照着头脑中的书页一题题抄答案,从不担心失手。虽说答完卷后立马忘个一干二净,但却不碍拿高分。这大概就是在我们那时候文科容易学的原因吧:有没有脑子思考不重要,有没有脑子记忆最紧要。
不过十个指头有长短。文科自然也有我怎么也搞不清爽的,比如政治!说实话,高中时代觉得最对不住的就是政治老师。大概在所有对我抱有殷切期望的老师里,他是唯一对我失望的吧。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他的能力和为我付出的心血与我的高考政治成绩实在不成正比。记忆力算好的我,无论如何不能将政治课本里的字、词、句有机地联想并嵌入脑中。好象每个认识的、平时关系还不错的字只要进入政治课本就跟我反目为仇了,组合成我至今也弄不明白的抽象理论。即使那年我的政治老师押对了几乎95%的题(当时震撼得几乎要神化了),我还是只勉强及格。这门课死死拖住我后腿,并且对我后来的生活一直有负面影响。曾经因为惧怕它而几乎放弃了考研(后来总算天佑逢凶化吉),直到现在也只能看社会而不能论政治,残废得很。
高考在紧锣密鼓的准备中一天天逼近,我们这些所谓的“种子选手”在学校里的时间已不劳自己安排,老师们比我们操心在行的多。高考对我们已经不光关系到个人的前途,还牵连到学校的声誉。多少学生达线、多少学生被录取、录取到什么学校都是更宏观的、老师和学校领导们考虑的问题,这个风气一直延续至今,并且被无数倍地发扬光大了。
想偷懒就只有在家里了。用我妈的话来说,我是特别没心思的人,天大的事不耽误吃喝睡。每天晚饭后我妈给我泡杯浓茶,指望我能贪点黑苦读。几乎每晚9点钟我妈过来房间看我的时候都发现丫头趴在桌上睡着了。我妈是个儿女心超强的人,看不得孩子受丁点苦,后来干脆听之任之,顺着我的生物钟,想睡就睡,想学就学。这样的自由放养对我反而效果好:常常是还没有“半夜鸡叫”我就爬起来看书,效率倒比晚上高得多。这样的状态一直持续到高考前夕……
现在看来那个下午很有历史意义,可是具体的日期已经无法记起了。从那个下午开始,我渐渐知道朱老师和我一个属相,是大我三轮的蛇;她是个孤儿,从小在教会学校长大,后来在上海震旦读的英语系,快解放的时候因为不愿离乡背井而和其他7位同学选择留在祖国;57年反右开始,她们8个一心要报答祖国的同学全被当成“潜伏下来的特务”,“右派”帽子一戴就是二十多年;她有个患结肠癌的丈夫胡老师,教语文的,也刚刚平反,由于身体原因不能再登讲台;他们有两子三女五个孩子,最小的只大我两岁;和这一家七口住在一个30平米小套的还有两个婆婆(胡老师父亲的三、四姨太)。这种看起来乱无头绪的沉重生活似乎应该在她的脸上烙上一丝疲惫,可在朱老师的口里生活总是有一抹乐观的亮彩。看着她每天整洁素雅的打扮,梳得一丝不乱的花白头发和擦得纤尘不染的高跟皮鞋,我对她的过去越发好奇起来。
朱老师后来说,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就觉得我长得很象她小的时候。大概这就是眼缘吧。她并不是我的任课老师,却主动给我开小灶,让我每天放学后去她办公室听半个小时的《新概念英语》。现在一提《新概念》,学过点英语的人都能说出个子丑寅卯。可那个时候《新概念》才刚刚引进国内,都是那种老式的大盘磁带,放在老式留声机般大小的录音机上听。我第一次知道了朗文(LONGMAN)出版社,第一次从机器里听到最正宗的伦敦音,并且一发而不可收地喜欢上它,这深深的英音情结延续至今,一直无法释怀。
因为这小灶,班上任课的英语张老师很不高兴,觉得朱老师很多管闲事,一个刚平凡的老右派,有什么好表现的!张老师是从乡下来的,绝对跟红苗正,那时候还不能从态度上接受“右派”、“臭老九”和他共事,一度和朱老师这样的成分不好的老师们弄得很僵,见面头一昂,鼻子一哼哼,不屑一顾的样子。这种情形下,我做学生的很无所适从。甚至原本可上可不上英语课的优待也被取消了。
见到我为难、受气,生性爽直的朱老师很是不服气。在几次和张老师沟通未果后,她想出了个折衷办法,去我家家访,建议我父母托人从南方买了个走私的日本小三洋收录机。那个时候这小小的收录机还是个稀罕货,她认定了我是个好苗子,让我父母相信这个本钱一定要花、很值得花。就这样,我在周围同学一片羡慕的眼光中用上了摩登的进口货,磁带呢,当然是朱老师帮我转录的。
在学校的时候我尽量不去麻烦朱老师,感激的心情却是丝毫未减。朱老师很是喜欢我这个学生,约我每天放学后一起回家。说一起回家,其实是各自舍弃原先回家的路,重新选了一条居中的路同行一段,然后各自回家。同行的那段路叫“太平大路”,东西走向的。放学后的下午,有晚霞照在古老的青石板路上。在落日余晖里朱老师和我一老一少、师生挽手自东向西边走边聊,在那两年里,几乎成了一道不变的风景……
认识朱贞廉老师是缘分,也是上天冥冥之中的安排。
我升初中时还是分配制度,按学区划到相应普通中学就读。初三的时候,一个初春的下午,我去办公楼交了班级语文作业后,在二楼走廊里看到一个妇女弯着腰很认真地拖地板。看到汗珠从她脸上滴下来,好象有一只手推我走上前说:老师,我帮你拖一下吧。
她马上直起身,对我笑笑,说:谢谢你。不用。以后请不要叫我老师。
看着她温和的笑容,没来由地突然就有种亲切感。我就那么在一边站着,一直到她拖完走廊去楼外洗拖把,又一路跟了过去。
我蹲在水池边看她一次次掂起拖把又放进水里,直到她拧干水,开口跟我说话。
原来她是“右派”,还在劳动改造,不可以自称老师,也不可以多跟学生说话,不然就会惹上毒害腐蚀青少年的麻烦。听她这么一说,我很不情愿地走开,不是害怕被毒害,而是担心会给她惹麻烦。
这以后见到她也只是远远地驻足。春末夏初,天气很快暖和起来。走在柳叶轻扬的办公搂旁,突然想起很久没有见到她了。她怎么样了呢?是不是还在劳动改造呢?直到初中毕业这些疑问也没有解开。
十月里一个寻常的下午,同学们都在教室里上课。我趴在四楼空教室的窗台上,眼光漫无目的地看着楼前大雄宝殿顶上的琉璃瓦随着阳光的照射忽明忽暗。正打算收心看书的时候,眼光被楼下空地上一个白色的身影吸引。很熟悉的的感觉!会是谁呢?刚进这学校一个多月,任课老师都熟悉了,再没有其他熟人了呀。这么想着想着,突然间那个拖地老师就从记忆里跳了出来。是她!一定是她!
于是赶紧再往下看,她正好拐进了东面的东1舍。那里是高中英语和历史教研组。我一阵好奇,悄悄溜下楼,绕着东1舍一个一个窗户往里看。从第三扇窗户看到了她,正坐在靠窗的办公桌前拿着白手绢擦汗。
看到窗外的我,她先是一怔,继而笑起来。一定是想起我来了!我一阵高兴,脱口而出一句话:现在可以叫你老师了吗?
她一定很开心我这么问,眼睛笑眯了,连声说:可以可以。我叫朱贞廉,叫我朱老师吧。你进来,进来,告诉我为什么没去上课啊?
——现在是数学课,我听不懂,涂老师让我自习。
——哦!是这样?那你都自习什么?
——语文、英语、政史地。
——喜欢英语吗?
——不喜欢。喜欢语文。不过……打算现在开始好好学英语。要考大学啊!
——来来来,跟我说说打算怎么学啊?
这一下问住了我。只有方向,没有方法正是我头疼的事。于是老老实实地说:我也不知道。多背单词呗。
——很好!很好!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在哪班。我下一堂有课。放学后你再过来找我。我们好好谈谈。好吗?
——好!
就这样,在毫不经意的时候,我邂逅了一生中最值得尊重的恩师。一双爱意拳拳的手,牵着我一步一步往前走……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媒体还不象现在发达,主要的新闻渠道是报纸、广播,再重要点的就要靠文件自上而下一层层传达了。所以当英语教研组张老师告诉我现在终于有了华山一条路,无论如何得背水一战时,我自己都不大敢相信是真的。
恢复高考后只有82年绝无仅有地开了个口子: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数学不算分!这对我意味着什么呢?在当时我懵懵懂懂,远远没有老师们来得兴奋和激动。这会儿想想,那简直就是专门为我这样部分智障的考生专修的一座桥,就在高考羊肠小道边缘,虽只独木,却足以送我过河。
不得不说我是个很有老师缘的学生。“不爱说话,但纯真善良”是大多数老师的印象。所以面对这个严重偏科的学生,还有从天而降的好机会,各科老师碰碰头就给我定下了学习方案。那一年还赶上学制改革,高中从两年改成三年,我们一个年级的学生就按学校老师的意见一分为二,一半还是两年制,另一半多读一年,打牢基础。我稀里糊涂被老师划到两年班,就此一路顺畅,而一些分到三年班的同学就没那么幸运了,一步错过,步步错过。这是后话,暂且不说。
理科老师对我的态度基本以怜悯为主调,谁让我总也不开窍呢。但文科老师们一水地喜欢我,所以高中那两年还是很开心的。我们班教室隔壁是个空教室,上数理化课程的时候,那个教室就成了我的专用,可以一个人呆在里面爱干嘛干嘛。
这样的时候,就有语文或者英语、甚至政治老师过来给我开小灶。因为是班上语文课代表,和语文王老师打交道比较多,无非是收发作业本、试卷什么的。王老师学问深厚,尤其是古文了得,我们一帮学生仰钦之余,追老师开书单,所以我在空教室里很是有“读万卷书”的豪情壮志。王老师对我也很厚爱,写的啥小文都认真点评、逐段斧正,如此恩惠受用至今。
尽管语文是所有科目里我最爱的,但形势却由不得我的喜好。想上大学就只能报考外语专业,躲开白痴数学。所以,对英语的兴趣就得分秒必争地培养。教我们班英语的老师方言口音极其浓厚,听起来很好玩,却不想跟着学。我那时傻乎乎的,觉得好笑就忍俊不禁,在课堂上又不敢大声,常常憋出眼泪来。英语老师看我学得还行,觉得我可以跑在班上同学前面,就乐得做好人,批准我英语课也去隔壁自修。可是这英语不比语文,那时候能到手的参考资料十二分有限,图书馆借不到书,播英语节目的广播电台基本都算敌台。我除了教科书还能自修啥呢?怎么样才能提高呢?真是头疼啊!
可是上天既然给我搭了一座小桥,就一定希望我能渡过去。看到我那么困惑,天使来到我面前……(请原谅我的眼泪……)
即使平常再大大小咧咧的人,小心眼里都有个温柔得不可触摸的角落:可以尘封经年,可一旦翻开,还是鲜活如初,一尘不染。岁月可以带走尘埃,却带不走记忆。如果这记忆已经成为你人生不可或缺的环节,那每一次的回想,都象品陈年老酒,历久弥香。
现在想想,本质上我应该是一个糊里糊涂学习、糊里糊涂生活、随遇而安、无所用心的人。一路走来,风平浪静,即便有小小的涟漪泛起,也因造化宜人,有惊无险。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上世纪八十年代几个最不寻常的年份里最不寻常的机会一个也没拉下,全赶上不说,还全都用上了。
从小就受到这样的教育: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可是十个指头还分长短,何况是人?从初中一年级开始,我的小脑袋就旗帜鲜明、斩钉截铁地不开窍了。先是数学、再是物理、而后化学,这三扇门如果在我脑袋里存在的话,至少可以肯定是从未开启过。数理化三科数任老师无一例外对我绝望,但看在我还是个本份、乖巧的学生份上,也就深表遗憾、同情,听之任之。好在我七窍只三窍未开,算下来智力还勉强及格,中学里的理科课程老师就放我鸭子,爱干嘛干嘛。
都说老天是公平的。从小爱看小人书、爱看大字报的我,因为常常有爸爸偷偷借回来的小说、名著看,语文还说得过去。英语那时还不能说学得好不好,因为实在是除了背单词学不到啥内容,哴哴上口倒背如流的几句话都是生翻硬造的语录,档次应该相当于现在北京街道大妈迎奥运英语普及班的水平。
就我这么个先天偏科的学生,早早给老师判了死刑:大学就不要想了(门槛太高了),插队也不用去了(时代不同了),就看看高中能毕业的话,找个街道或区办摊子混口饭吃,或者顶替到父母单位了。现在看这句话很象先知的预言:如今果然只能混街道了。
人能还不及命运,何况我这样的?认了吧。那时候还不知道国家政策那么一小变就彻底扭转了我这样一个小百姓的命运。大礼包在我最没有奢望的时候从天上掉下来,不偏不倚地落在那两只正准备掩面哭泣的手掌上……
街坊里每位大概都和军队沾点亲带点故的。不过说到英姿飒爽、不爱红妆爱武装,目前为止暴露的目标就老吕和老随了。
看老吕的“军营生活”,老随很自卑:一来是从军数年敬礼还没学会(有点不可思议吧?以后一一交待);二来是在院校,野战部队的苦只在电影上见过(越说越有点假军人的感觉了,可事实就是如此)。
至于为什么会稀里糊涂一头撞进军营大门,为什么一呆数年,都经过了哪些事、结识了哪些人,又为什么脱下军装换便装,实在不是一篇小文可以概括。咱总不能拿包子馅塞馄饨皮里,一准要破皮儿。所以,还得把王婆的裹脚布弄来。您要是准备一路瞧下去,最好把非典时期没用完的口罩翻出来。一准用得上。
不信?那咱们边走边看……